很多人一定會被沈詩鈞(March Tian Boedihardjo)和沈怡謀(Horatio Boedihardjo)兩兄弟嚇死,一個九歲入讀浸大,還要得院長嘉許。沈怡謀更十七歲入讀牛津博士,除了讀數,還看愛莎士比亞。恐怕香港很多讀理科的高手,都無此功力。
而沈詩鈞和沈怡謀,都是華裔印尼人,而且還要是名字印尼化了的那批(沈氏兄弟是巴里龍目島)。華裔印尼人出了很多「癲人」,由《蘋果日報》社長董橋(東爪哇泗水)、前《信報》老總邱翔鐘(東爪哇泗水)、前港大校長王賡武(東爪哇泗水),甚至哲學狂魔徐步高,都是華裔印尼人,只不過讀書讀到走火入魔。華裔印尼人為何會出這麼多嚇死人的「天才」。
華裔印尼人或南洋華裔有一個,與其他華裔不同的特點,他們世代看書的。亦商亦儒,在南洋是常態。更重要的是,華裔印尼人由於無國無家了好一段日子,他們很著重家教,亦同時注重政治、邏輯、藝術的訓練,與猶太人的情況非常類似。而香港是最多華裔印尼人定居的城市之一,所以大家亦見得特別多這種人密集出現。
而我當然平庸得太多了,只是一粒砂。(這是我常對與我進行政治不正確對話的朋友說,有很多華裔印尼人都厲害很多,如果印尼不是過去三十多年排華,成就不止於此。)
(現在才知,唐寧也是華裔印尼人)
星期日, 6月 29, 2008
英籍港人見於親共報章
先看《文匯報》以下對印尼軍方墜機事件的報導:
「文匯報
A16 | 香港新聞 2008-06-28
印尼墜機 1港人恐罹難
【本報訊】香港中通社27日電:印尼軍方一架卡西212型小型飛機26日在當地失蹤,懷疑已墜毀,機上載有12名軍人和6名平民,其中3人屬外國人,包括一名香港人在內。
香港入境處27日證實,已接獲一宗港人求助個案,懷疑涉及在印尼的墜機事件,該處已聯絡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,並向印尼當局了解詳情。
疑墜密林 40人搜救
印尼官方表示,懷疑已墜毀的飛機周四下午3時03分在雷達熒光屏中失去聯絡,估計它在西爪哇的森林墜毀。當局已派出3架飛機和40人搜索,但由於懷疑失事地點是密林,影響了搜救工作。
印尼空軍發言人稱,機上有12名軍人和6名平民,當中包括一名英籍的港人、一名新加坡人和一名印度人。據稱,當時飛機在測試數碼空中繪圖裝備。」
這是中通社的報導,中通社的報導寫法是可以反映中央政府的立場,往往有些未必適合在新華社放出來的稿,就由中通社操刀發放。
中通社首次用上英籍港人,來形容死者的身份,中國政府一直以來,都不承認BN(O)持有人,以及透過BN(HK)A 1990(俗稱居英權計劃)取得的英籍身份。但在官方報導中,擺明車馬承認的實屬罕見。
做新聞一向要死跟一本Style Book,在新華社和中通社更甚,這明顯中通社是改了Style Book,才會以英籍港人形容包括BN(O)在內香港人為英籍港人。
這是不是表示了,在今年白高敦和英國官員多次訪華行程中,中國政府與英國政府就香港人身份問題達成若干共識,甚至因此被迫要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國籍問題也不得不放水,值得注意。
(尤其注意盧奕基,他是英國公民但擔任保安局政治助理,他五十多歲不像是培養政治人才,是不是有些事情,需要一名中英雙方都信得過的人處理?)
「文匯報
A16 | 香港新聞 2008-06-28
印尼墜機 1港人恐罹難
【本報訊】香港中通社27日電:印尼軍方一架卡西212型小型飛機26日在當地失蹤,懷疑已墜毀,機上載有12名軍人和6名平民,其中3人屬外國人,包括一名香港人在內。
香港入境處27日證實,已接獲一宗港人求助個案,懷疑涉及在印尼的墜機事件,該處已聯絡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,並向印尼當局了解詳情。
疑墜密林 40人搜救
印尼官方表示,懷疑已墜毀的飛機周四下午3時03分在雷達熒光屏中失去聯絡,估計它在西爪哇的森林墜毀。當局已派出3架飛機和40人搜索,但由於懷疑失事地點是密林,影響了搜救工作。
印尼空軍發言人稱,機上有12名軍人和6名平民,當中包括一名英籍的港人、一名新加坡人和一名印度人。據稱,當時飛機在測試數碼空中繪圖裝備。」
這是中通社的報導,中通社的報導寫法是可以反映中央政府的立場,往往有些未必適合在新華社放出來的稿,就由中通社操刀發放。
中通社首次用上英籍港人,來形容死者的身份,中國政府一直以來,都不承認BN(O)持有人,以及透過BN(HK)A 1990(俗稱居英權計劃)取得的英籍身份。但在官方報導中,擺明車馬承認的實屬罕見。
做新聞一向要死跟一本Style Book,在新華社和中通社更甚,這明顯中通社是改了Style Book,才會以英籍港人形容包括BN(O)在內香港人為英籍港人。
這是不是表示了,在今年白高敦和英國官員多次訪華行程中,中國政府與英國政府就香港人身份問題達成若干共識,甚至因此被迫要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國籍問題也不得不放水,值得注意。
(尤其注意盧奕基,他是英國公民但擔任保安局政治助理,他五十多歲不像是培養政治人才,是不是有些事情,需要一名中英雙方都信得過的人處理?)
星期六, 6月 28, 2008
香港入境處可以去收工
http://uk.news.yahoo.com/afp/20080627/twl-indonesia-air-accident-bd712e4.html
根據法新社的報導,很清楚幾點事實:
1. 印尼軍方遇上這些事,己經主動尋求英國協助,我有理由相信入境處無收過家屬協助,只不過有人在東京問題上膠到無朋友,求其搵嘢轉移視線。
2. 你持英國護照,就是英國人,不論你持BC或BN(O),英國政府的歧視性法律,當然要擊破,但BN(O)是英國人是沒有人可以否認的客觀事實。
3. 香港傳媒,差不多侷住承認BN(O)是英國人的客觀事實,包括要講成英籍港人。如果仲有膠人話BN(O)不是英國人,叫佢地立即退出英國國籍吧。
4. 下次有呢類事,唔駛搵中國大使館,中國外交官員只會有興趣在當地亂搞華人社區,乜貢獻都無。
根據法新社的報導,很清楚幾點事實:
1. 印尼軍方遇上這些事,己經主動尋求英國協助,我有理由相信入境處無收過家屬協助,只不過有人在東京問題上膠到無朋友,求其搵嘢轉移視線。
2. 你持英國護照,就是英國人,不論你持BC或BN(O),英國政府的歧視性法律,當然要擊破,但BN(O)是英國人是沒有人可以否認的客觀事實。
3. 香港傳媒,差不多侷住承認BN(O)是英國人的客觀事實,包括要講成英籍港人。如果仲有膠人話BN(O)不是英國人,叫佢地立即退出英國國籍吧。
4. 下次有呢類事,唔駛搵中國大使館,中國外交官員只會有興趣在當地亂搞華人社區,乜貢獻都無。
星期五, 6月 27, 2008
應理不理,不應理走去理
入 境 處 接 獲 一 宗 涉 港 人 在 印 尼 懷 疑 墜 機 求 助 個 案
2008-06-27 HKT 19:49
入 境 處 接 獲 一 宗 一 名 香 港 人 在 印 尼 懷 疑 墜 機 的 求 助 個 案 。
初 步 調 查 涉 及 一 名 香 港 人 , 已 聯 絡 中 國 駐 印 尼 大 使 館 及 外 交 部 駐 港 特 派 員 公 署 , 要 求 協 助 , 並 且 向 印 尼 當 局 了 解 詳 情 。
外 電 報 道 , 印 尼 空 軍 一 架 飛 機 在 西 爪 哇 山 區 墜 毀 , 18 人 下 落 不 明 , 包 括 3 名 外 國 人 。
報 道 引 述 空 軍 發 言 人 說 , 機 上 有 12 名 軍 人 和 6 名 平 民 , 昨 天 由 雅 加 達 飛 去 茂 物 , 準 備 測 試 機 上 的 空 中 攝 影 機 , 途 中 與 控 制 塔 失 去聯 絡 。 3 名 外 國 人 包 括 英 國 人 、 新 加 坡 人 和 印 度 人 。
====
報導中的英國人,就是英國國民(海外)持有人,在海外,你持BN(O)就是英國人,如此簡單。
但港共入境處,以及中國外交部,請不要插手英國內政,如果事主家屬要求英國協助不得要領,本人以至Britishhongkong不少會員願意提供協助,包括督促FCO中人協助家屬前往印尼善後。
而且以我理解,印尼政府以及人民,絕對不想事件,涉及任何中國政府人員在內。
現時中國外交部和港共入境處,應該向日本搞清楚, 為何有特區護照持有人,在日本採訪G8被拒。特區護照持有人權利,這才是中國和港共政府的責任。
2008-06-27 HKT 19:49
入 境 處 接 獲 一 宗 一 名 香 港 人 在 印 尼 懷 疑 墜 機 的 求 助 個 案 。
初 步 調 查 涉 及 一 名 香 港 人 , 已 聯 絡 中 國 駐 印 尼 大 使 館 及 外 交 部 駐 港 特 派 員 公 署 , 要 求 協 助 , 並 且 向 印 尼 當 局 了 解 詳 情 。
外 電 報 道 , 印 尼 空 軍 一 架 飛 機 在 西 爪 哇 山 區 墜 毀 , 18 人 下 落 不 明 , 包 括 3 名 外 國 人 。
報 道 引 述 空 軍 發 言 人 說 , 機 上 有 12 名 軍 人 和 6 名 平 民 , 昨 天 由 雅 加 達 飛 去 茂 物 , 準 備 測 試 機 上 的 空 中 攝 影 機 , 途 中 與 控 制 塔 失 去聯 絡 。 3 名 外 國 人 包 括 英 國 人 、 新 加 坡 人 和 印 度 人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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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中的英國人,就是英國國民(海外)持有人,在海外,你持BN(O)就是英國人,如此簡單。
但港共入境處,以及中國外交部,請不要插手英國內政,如果事主家屬要求英國協助不得要領,本人以至Britishhongkong不少會員願意提供協助,包括督促FCO中人協助家屬前往印尼善後。
而且以我理解,印尼政府以及人民,絕對不想事件,涉及任何中國政府人員在內。
現時中國外交部和港共入境處,應該向日本搞清楚, 為何有特區護照持有人,在日本採訪G8被拒。特區護照持有人權利,這才是中國和港共政府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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