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4月 25, 2008

由blog變書

http://www.nytimes.com/2008/03/30/fashion/30web.html?ex=1364529600&en=ef7f5e7d4ded7efd&ei=5124&partner=permalink&exprod=permalink

讀與吃那邊,才看到平日看開的New York Times有這篇報導(我看NYT多數看Op-Ed和專欄,政論人的職業病)。

香港不是沒有由blog變書的例子,像林忌《潮童不宜》,到Maggie的《我的低能之道》系列,都是商業上blog變成print的東西的例子。

現實是,blog很多時比報章更好看,以香港情況論,自1995年沙塵滾滾的報業減價戰過後,香港你要靠投稿晉身專欄作家的門,幾乎被封掉,相反,各大報章的專欄版位很多時變成不同人等私相授受的玩意,找人寫專欄前,沒有評估過那人的料子去決定,有些傢伙,銜頭一大堆,寫出來的東西不知所云,銜頭越是學術的,寫得越垃圾。結果主流傳媒越來越悶,美國蘭登書屋願意三十萬美金買下blog的版權,證明了美國社會的活力。

不是有太多像李兆富Leona,或馮振超(AM730)般,主動願意找能寫新手寫文章的編輯,相比起美國,香港的情況確實令人搖頭嘆息。

後話:當然,blogger的寫作習慣也是有關係,不計我這類只是借blog來抖氣的傢伙,有商業價值的blogger寫東西一定有內容,而且專注,不是傷春悲秋,無病呻吟,連我自己寫blog也要做點研究才出街,由蘭登用三十萬美元買下版權的blog,到Maggie Ma,到林忌,全部有內容,有專注位,不是亂寫一通就叫好blog。我認為下一個有商業價值的好blog,正是讀與吃本人的blog,她寫美食寫得很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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